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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信息来源:枣庄宽频网 发布于:2006-6-2 作者:admin
 
 
 
市物价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枣庄市地方性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调控措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
(三)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商品价格、收费标准及其作价原则、作价办法;负责制订和调整市管理(包括省授权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市管理的实行国家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收费的中准价、浮动幅度、限价、差率、利润率等;依法检测、监控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
(四)参与审批和申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立项;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贯彻实施上级出台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政策、法规和收费标准。
(五)负责市场价格动态的检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提出调控市场价格的建议和措施,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控。
(六)负责研究提出建立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意见,制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风险基金、副食品风险基金。
(七)指导、监督、规范性价格活动,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检查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案件,承担市直部门、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属企业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查工作,受理不服区(市)物价监督检查机构处罚而申请的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八)指导监督市直部门、区(市)价格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批事项
窗口电话3168650
监督电话3168680  316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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